搜索
查看: 71|回复: 10

《重生,与君再相识!》txt完本 作者:伍月棠

[复制链接]
累计签到:147 天
连续签到:3 天
[LV.7]光明使者
发表于 2025-11-28 10: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品简介
  又名:【糟糕!她始乱终弃的男人成了摄政王!】【女主女配灵魂互换+双向救赎+扮猪吃虎+双强】
  一代奸相之女宋晚,死了。
  被等了五年的新婚夫君亲手射杀在悬崖之上。
  再睁眼,她发现自己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同样被夫君辜负,最终投缳自尽的商户之女。
  面对一家子白眼狼,以及口口声声与小青梅情比金坚的便宜夫君,宋晚妩媚一笑。
  她一代奸相之女,岂能吃了亏去?
  新仇旧恨,她要一起算!
  ——
  可是后来,那位权倾朝野的摄政王不知为何盯上了她。
  他于千万人之中寻到了她,将她压在身下,用那双猩红的眼眸死死的盯着她,一遍一遍的问她。
  “你究竟是谁?”
  宋晚这才发现,她似乎一直忘记了一个重要的人……
  ——
  那是一个容貌冠绝京都的男人。
  她曾百般撩拨于他,直到他收敛了满身的锋芒,丢盔弃甲,她却在那之后,转身另嫁它人。
  如今,他摇身一变,成了权倾朝野的摄政王,携恨而归。
  却在回京的第一天,亲眼看着她坠落悬崖,让他心中的爱恨再没有宣泄之地。
  直到。
  他发现了与死去的“宋晚”十足相似的她……
重生,与君再相识!.zip (723.84 KB, 下载次数: 0, 售价: 1 金币)
累计签到:277 天
连续签到:277 天
[LV.8]小天使
发表于 2025-12-2 20: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宝书友无私奉献,真让人激动人心,无法言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累计签到:132 天
连续签到:18 天
[LV.7]光明使者
发表于 2025-12-3 00: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宝书友无私奉献,真让人激动人心,无法言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累计签到:1682 天
连续签到:3 天
[LV.11]圣天使
发表于 2025-12-4 17: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楼主ing…无私分享资源,给宝书友增添加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累计签到:146 天
连续签到:1 天
[LV.7]光明使者
发表于 2025-12-4 17: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淡定,淡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累计签到:257 天
连续签到:48 天
[LV.8]小天使
发表于 2025-12-4 17: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楼主ing…无私分享资源,给宝书友增添加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累计签到:292 天
连续签到:292 天
[LV.8]小天使
发表于 2025-12-4 17: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楼主ing…无私分享资源,给宝书友增添加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累计签到:248 天
连续签到:18 天
[LV.8]小天使
发表于 2025-12-13 07:5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累计签到:276 天
连续签到:55 天
[LV.8]小天使
发表于 2025-12-13 09: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帖子真是高兴,感谢楼主对宝书友无私贡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累计签到:1489 天
连续签到:8 天
[LV.10]炽天使
发表于 2025-12-15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帖子真是高兴,感谢楼主对宝书友无私贡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提示
1、禁止发表纯字母或标点回复,如“aaaaaaa”“hfeuihfeihfiwhfwe”“iiiiiiiiiii”等
2、禁止用输入法随意打出的无意义回复,如“韩的积为大发热”等
3、过于简单的回复,如:“谢谢!谢谢!谢谢!谢谢!”“good!good!good!”等
4、相同内容连续在三个主题贴以上的回复,严重者相同的回复连续翻顶旧贴,造成整个板面被冲占
5、全民举报恶意灌水:www.baoshuyou.com/thread-427268-1-1.html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