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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香艳] 《借种1-朋友的老婆成了我胯下的性奴 》1-4 作者:我是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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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光明使者
发表于 2021-7-26 0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利用工作之余,和有着同样想法的朋友小许一起合作,在一条商业街租了
一个铺面,开了一个工作室。商业街的铺面分上下两层,我们的工作室在一层,
二层并没什么用,因为小许是外地人,为了省房租,小许便和他老婆王晓茜一起
住在了工作室二层。反正二层也用不到,所以让小许他们住在工作室二层也没什
么问题。
小许刚刚大学毕业一年多,和我一样,都有着一份正式但是很清闲的工作。
他老婆王晓茜和他同岁,并且没有工作,所以平时都是在工作室给我俩帮忙。虽
然我并不反对许他们住在二层,可是因为王晓茜的缘故,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为什么?
开始时候还好,不过王晓茜他们平时生活,居住都在二层,小许我俩都是男
的,他怎么穿都无所谓,可有时难免看到王晓茜只穿着内衣或者家居服内真空地
出入,这就有些尴尬了。起初大家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随着大家熟识,次数多
了,王晓茜也就无所谓了。不是宽松的家居服就是又薄又透的睡衣,甚至经常只
穿着内衣跑来跑去,走光成了常态,看的我几乎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王晓茜绝对
算得上一个大美女,再加上那俩沉甸甸的大奶子,平时就算穿着内衣,走路都是
一步三颤,要是真空出阵的时候,简直就是两个果冻扣在了胸前。再配上凸起的
奶头,只要撇上一眼,我的下体都要暴涨的生疼。白皙的皮肤,挺翘丰满的屁股,
每次看到,虽然都可以大饱眼福,但也看得我欲火难耐,憋得难受。最关键的,
小许对自己老婆走光居然毫不在意,不论王晓茜穿的多么容易走光,甚至有时候
我俩都看到王晓茜整个奶子都漏了出来,可他却连提醒都不提醒,任由王晓茜春
光乍现,乳肉横飞。
这天下午,因为没什么事,我便早早来到了工作室。进屋后,发现只有王晓
茜一人,许似乎是有什么事情,并没有在工作室。
「刘哥,小许单位有事,下午估计就你自己了!你先坐会,我刚买了西瓜,
可甜了,我给你切两块尝尝!」王晓茜一边招呼这我,一边打开冰箱去拿西瓜。
趁着许不在,我又可以偷偷盯着王晓茜走光意淫了。
就算现在工作室孤男寡女只有我们两人,王晓茜依旧和平常一样。看得出她
上身真空,没有穿内衣,随意地套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下身没看到穿什么,
T恤末端裸露着白皙修长的双腿。在她弯腰的一刹,我似乎看到一抹黑色,难道
这妞下面只穿了一条内裤?其他什么都没穿?
还没看清,王晓茜已经端着西瓜来到了沙发前,弯着腰,将西瓜切开。我坐
在沙发上,刚好从王晓茜T恤的脖领处望去,春光一片,看到大片的乳肉。我下
面立刻起了反应,将裤子都支了起来。
「刘哥你先坐会,我的瑜伽还没练完,先去练会瑜伽。」似乎对我的反应早
就习以为常,王晓茜偷偷瞥了一眼我的下身,很自然地将西瓜切好递给我之后,
转身跑到一旁的瑜伽垫子上,做起了瑜伽动作。
可这不做不要紧,一做可要了我亲命了。
要知道,王晓茜样貌和身材都极好,妥妥的肤白貌美奶大细腰翘臂。平时如
墨的长发,此时为了方便运动,被王晓茜砸成了一个马尾,更显得她俏丽可人。
每个瑜伽姿势在我看起来,似乎都是在为了展示她傲人身材的。这还不要紧,要
命的是那宽松的T恤,根本无法遮盖那诱人身材,弄得王晓茜在我面前总是走光
不断。甚至有时候,雪白的屁股都漏出了一半之多,看着白花花的屁股,联想到
刚才那一抹黑色,暗自猜测道:这妞不会穿的是那种性感骚气的丁字裤吧?!
此时王晓茜刚好看到我在色眯眯地盯着她看,我急忙尴尬的转移话题道:
「嗯,那个....对了,我看她们练瑜伽不是都穿运动衣吗?」王晓茜一边做着
「上狗式」,将胸前挤出一条深沟,仰头望着天花板,一边说道:「那是在健身
房,其实练瑜伽,穿的衣服越少越好,因为衣服会阻碍一些高难度的瑜伽动作,
而且衣服少,血液循环更容易加速,更能促进身体新陈代谢,这样才能让身材变
得更好呀~!嘻嘻。」我很快又被王晓茜胸前那条迷人的乳沟所吸引,盯着那条
深沟说道:「你这身材已经够好的,就是穿少了,你不怕走光啊?」「走光?没
事哒!反正又没别人,要是刘哥你喜欢看随便看好了,反正看看又不会掉块肉。」
晓茜又换了一个更加诱诱人的「放气式」问道。
「你说随便看的啊!」我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要是看到啥不该看的你可不
能怪我!」「还不能怪你,你不是经常偷看吗?又没少看,要是嫌看不清,我离
你近点哒。」「谁....谁说的!」我吓了一跳,急忙否认。「谁经常偷看了,我
可没偷看过!」「哈哈,还不承认。你看你下面鼓成什么样了,那个东西都要把
裤子撑破了。嘻嘻!」「哦,还怪我了?你成天穿的那么宽松,又不是我让你走
光的。」我红着脸争辩道。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懂吗?有本事你掏出来对着我撸啊。」「哎呀?你还
别激我,你以为我不敢啊?」「嘻嘻,来啊,你敢把鸡巴掏出来对着我撸,我就
敢脱光了让你随便看!」「我还真掏了!」「哈哈,来呀来呀,谁怕谁啊!有本
事你掏出来让我看看!」有时候就是这样,玩笑开着开着就变大了。而且双方都
因为面子不让步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失控。
「你说的!」说完,我真的拉开裤子拉链,掏出鸡巴,对着王晓茜撸动起来。
「哇,你还真敢,行,那我也说话算话!」王晓茜说完,起身走向我。「刘
哥你要真想看小茜可以给你看个够哦!」也许是我俩说的话太露骨,王晓茜起身
的时候,两个乳头都突立起来,在宽大的T恤上挺起两点凸起。她凑了过来,和
我一起坐在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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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风云使者
发表于 2021-7-26 14:40:28
,都有着一份正式但是很清闲的工作。
他老婆王晓茜和他同岁,并且没有工作,所以平时都是在工作室给我俩帮忙。虽
然我并不反对许他们住在二层,可是因为王晓茜的缘故,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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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炽天使
发表于 2021-7-26 12:58:03
年多吧,我才发现公公对我有想法的。那时我怀孕了,有两三个月了。
我婆婆身体不好,前几年去世了,漂亮的儿媳,又没婆婆,这样的情况最容易起火。我公公50岁了,40多就没了婆婆,也难为他了。
公公开始对我有意无意的会有些身体接触,开始都这样的,这叫试探儿媳,要是我发火,他不敢,见我不敢说他,温柔,他就大胆了,不过当时我又不知道这些,没进过这样的群。大部分儿媳
遇到这事都不敢说的,说了影响家啊,以后不好一起生活了。
公公有意无意的会有些身体接触,碰我乳房和屁股,很有分寸的,让我感觉到是正常接触的。我开始没觉得,以为他真是无意的,因为他对我很正常啊,表情还有说话都非常正经的。后来想着可
能是不是故意的,一次二次不小心,光不小心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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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风云使者
发表于 2021-7-27 23:05:32 来自手机
田亮亮,女,1980年3月3日出生于辽宁省盘锦市,汉族,大学文化,户籍所在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捕前住盘锦市兴隆台区,原系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隆台××大队处罚室科员。
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8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执行逮捕,2019年12月13日被原审法院取保候审,2020年12月15日被原审法院监视居住。
02
作案过程
被告人田亮亮系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兴隆台××大队处罚室科员,其在单位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迟浩(另案处理)、迟猛(另案处理)查询驾驶证状态分、车辆违章等信息。
2016年6月开始,田亮亮以每个月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将单位配发给其工作使用的具 有查询公民个人信息(驾驶证信息、车辆违章信息、身份证信息等)的公安网交通警察查询终端手机(俗称“警务通”)租赁给迟浩、迟猛供二人查询驾驶证状态分、车辆违章等信息。
经盘锦世辅司法鉴定所鉴定,自2016年5月29日至2017年8月21日,田亮亮将警务通租借获利人民币11900元,收取押金人民币5000元。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21日,迟猛、迟浩利用从田亮亮处租赁的警务通查询临近清分日期的A、B型驾驶证信息后发送给张某7(另案处理),由张某7转发给王坡坡(另案处理),王坡坡通过微信收集需要处理交通违章的车辆后将驾驶证信息和车辆信息发送给山东省临沂市的交警并在驾驶员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理车辆交通违章获利。
违章被处理后,迟浩安排迟猛将被扣分需要审验学习的人员信息发送给唐某(另案处理),唐克找到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薛锴(另案处理)处理相关驾驶员的审验学习,后薛某让唐某找唐晶晶(另案处理)处理此事。
迟浩、迟猛、张某7、王坡坡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90175元。
2017年8月21日,盘锦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在盘锦市将被告人田亮亮抓获。
03
关键证据
1.涉案人迟猛的供述,证实他是2015年7月认识的田亮亮,当时是通过田亮亮卖驾驶证分,他收分时认识的田亮亮。
他哥迟浩通过他认识了田亮亮,2016年2月份时,迟浩和他说让他每个月给田亮亮700元,他和迟浩需要查询驾驶人信息、驾驶证信息和车辆违章信息时找田亮亮就行。
2016年6月23日,他给田亮亮微信转帐5000元押金,田亮亮把警务通给了他。
2016年6月底,他给田亮亮微信转帐700元钱,是2016年6月份的租金。
2016年7月底,他给田亮亮微信转帐700元钱,是2016年7月份的租金;
2016年8月底,他给田亮亮微信转帐700元钱,是2016年8月份的租金。
2016年9月底,他给田亮亮微信转帐700元钱,是2016年9月份的租金。
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警务通在田亮亮手里。
2016年12月底,他给田亮亮微信转帐1400元钱,是2016年1、2月份的租金。
2017年1月1日,田亮亮把警务通给了他。
2017年2月底,他给田亮亮微信转帐2800元钱,是2017年3、4、5、6月份的租金。2017年5月12日,田亮亮把警务通拿回去了,退给他5000元押金。
2017年6月12日,他又从田亮亮手中拿回了警务通,他又给了田亮亮5000元押金。
2017年6月底,他给田亮亮转帐1400元钱,是2017年7、8月份的租金。
2017年8月14日,警务通坏了,他给田亮亮拿回去,田亮亮又给他换了一部新的警务通。
2017年8月份,他通过支付宝给田亮亮转帐2800元,是2017年9、10、11、12月份的租金,但因为他被抓,这4个月没有实际使用警务通。
每个月给田亮亮的费用都是他和迟浩均摊,每人350元。直到2017年8月21日被抓,警务通一直在他手里。
他从田亮亮那里租用警务通,一共给田亮亮租金11000余元。他用警务通查询驾驶人扣分情况和车辆违章情况及在逃人员信息,共查询了几万条信息。
两拐:看中介怎么使用警务通的↓↓
他通过警务通查询即将到清分日期的驾驶证,在清分日的前一天通过交警在驾驶员不知情的前提下把这些驾驶证的分扣了,他们将这种驾驶证叫黑本。
他将黑本信息传给迟浩,迟浩把这些黑本卖给张某7,张某7再卖到山东。
因为A、B驾驶证被扣分后都要到交警学习,他们卖黑本是不能让驾驶员发现的,每个黑本扣分后,都要找人办学习。他找唐某给扣分的黑本办学习,每学习一本驾驶证50元。
他和迟浩窃取驾驶证信息四百多条,实际卖出二百多条,他们从兴隆台区交警队工作人员田亮亮手里租了一台警务通,用这台警务通查询并窃取的驾驶证信息,他是从2016年6月从田亮亮手里拿到的警务通,一直到2017年8月21日。
这期间警务通一直在他手里,田亮亮租借给他的警务通在他手里共查询了4万余条驾驶证信息,这4万余条信息他都是输入驾驶证号或档案号进行查询的,他用警务通查询的驾驶证信息。
有一部分是驾驶证本人知情的,他无法区分哪一部分是知情的,驾驶人自愿的那部分档案号是他按照驾驶人提供的编号输入的,剩下的档案号是他自己编的,查询时输入方法都一样,所以无法辨别那些是驾驶人自愿的,哪些是他瞎编的。
他用警务通查询的这4万余条驾驶证信息,他没有证据证明驾驶证本人同意的,他只能说清李某2李某22、张某6是自愿的,因为她们都是他的亲属,他查询驾驶证信息,
第一种是他哥迟浩从驾驶人本人手里收的分,让他查询的,这部分是驾驶人同意的;
第二种是其他同行给他发过来的档案号,让他帮助查询,这部分也都是驾驶人本人同意的;
第三种是微信群里别人让他帮助查询的,这部分他不知道驾驶证本人同不同意;第四种是他自己编的档案号,前六位是固定的“211100”,后面的是他自己随便试的,这部分是本人不知情的,都是他在2017年7月20日到2017年8月21日这段时间查的。
以上这几种情况,他只知道驾驶人不知情的他查了两千多条,他用手机微信发给迟浩四百多条,迟浩发给张某7也是四百多条,最终卖出的是二百多条。
两拐:为什么要反复确定信息本人是否知情,那是因为是否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是构成“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重要条件。
2.盘锦世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经审计,自2016年5月29日至2017年8月21日,田亮亮将警务通租借给迟猛,获利金额人民币11900元,收取押金人民币5000元;自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8月21日,田亮亮将警务通租借给迟猛,迟猛在此期间使用警务通共查询信息45279条。
04
一审判决
被告人田亮亮利用其任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兴隆台××大队处罚室科员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多次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并从中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田亮亮的犯罪指控,罪名成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公诉机关提交的被告人田亮亮的供述、涉案人迟猛、迟浩的供述、辽宁交警专用软件操作说明、警务E通管理使用规定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被告人田亮亮明知涉案人迟猛、迟浩违规查询驾驶证信息及机动车违法信息用于非法交易,仍违规将警务通租借给迟猛、迟浩。
二人使用警务通进入信息查询界面后,查询驾驶员信息包括驾驶员档案编号、驾驶证号、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明号码、详细地址、出生日期等信息,机动车信息包括号牌号码、号牌种类、车辆识别代码、车辆类型、所有人等信息,上述信息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并涉及公民个人隐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故对被告人田亮亮辩护人提出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迟猛、迟浩在使用田亮亮提供的警务通时,查询的基本页面包含特定指向性信息,这次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新证据并不能证明现在的警务通查询程序及功能与当时的警务通相一致,因此,本案定罪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本案中,公诉机关虽提交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条数的司法鉴定,但涉案人迟猛、迟浩在庭审中均提出约有3万余名驾驶员是知情的,庭后经公诉机关补查核实有9053条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材料被公安机关扣押,相关情况无法逐一进行询问核实,且被告人辩护人提交了证人韩某2、刘某12、边某、李某2李某22、张某6的证言证实上述六人卖分系自愿、知情的事实。
综上,现被查询的信息中存在公民有知情的情形,且侦查机关未进行合理排除,本着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应以被告人田亮亮的获利金额认定其犯罪情节。
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鉴定意见中的查询信息条数不能作为量刑依据,被告人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经查,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能够印证被告人田亮亮将警务通出借给迟猛、迟浩,迟猛、迟浩通过警务通查询临近清分日期的驾驶证信息后转卖给他人,三人在主观上无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无彼此配合实施犯罪行为,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故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田亮亮属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田亮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田亮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在审理中,被告人田亮亮能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田亮亮系初犯,有一定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建议对其进行社区矫正,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可宣告缓刑。被告人田亮亮的犯罪情节不符合免予刑事处罚的要件,故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建议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经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七)项,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判决:一、被告人田亮亮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依法没收被告人田亮亮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6900元,上缴国库;三、未随案移送的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05
终审判决
原审被告人田亮亮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关于原审被告人田亮亮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田亮亮与迟猛、迟浩为共同犯罪,田亮亮为从犯,原判对田亮亮的量刑与另案处理的迟猛、迟浩所判处刑罚不均衡”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
经查,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需要具有共同的故意和行为,在卷并无证据充分证明原审被告人田亮亮与另案处理的迟猛、迟浩具有共同的犯意和行为,田亮亮与该二人不符合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故田亮亮也不具备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情节;原判根据原审被告人田亮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所判处的刑罚与其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故对原审被告人田亮亮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述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原审被告人田亮亮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原判重复评价‘公职从重’违反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原判适用法律错误”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
经查,原审被告人田亮亮身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隆台××大队处罚室科员,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应依法从重处罚,原判考虑该情节对其从重处罚,具有相应法律依据;原判在重审期间认定田亮亮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刑罚,与重审前判处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刑罚相比,非但没有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相反却对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作出了实质有利的改判。
原审被告人田亮亮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述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故不予采纳。
关于原审被告人田亮亮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原判对主刑进行调整,而罚金没有调整,造成主刑与附加刑不相适应,属于量刑错误”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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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光明使者
发表于 2021-7-26 11: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生气了,无法HOLD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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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风云使者
发表于 2021-7-26 11: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帖子真是高兴,感谢楼主对奇书楼无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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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加油,我们都看好你哦,一起爱护我们的奇书楼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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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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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书楼未发资源,真是难得给力的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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